[上海]关于沪市非交易过户业务应用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本公司将拓展电子凭证业务应用范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8月23日起,沪市非交易过户业务(营业大厅和券商代理渠道)将正式启用电子凭证。相关业务办理成功后,本公司将向当事人预留的指定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分别发送凭证下载链接和验证码,当事人可通过下载链接和验证码获取电子凭证。
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将同步更新,下载路径如下:本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首页—服务支持—业务表格—上海市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者业务部业务申请表格—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
二、本公司出具的电子凭证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相关主体可凭电子凭证业务流水号、校验码、出具时间等信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电子凭证校验平台(https://esign.chinaclear.cn/#/signCheck)进行校验。
三、本电子凭证仅限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任何伪造、盗用、篡改等违规使用电子凭证的行为均导致电子凭证失效,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四、在电子凭证使用、校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微信营业厅(微信号:csdc_service)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8-058-058进行咨询。
五、各市场参与人在受理投资者非交易过户业务时,应及时告知投资者有关电子凭证的获取、验证及下载方式。
特此通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