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委托结算业务?
时间:2022-05-12
来源:中国结算投教

答:根据本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的规定,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甲类)可以接受其他结算参与人或者直接参与交易但没有取得本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的委托,为其办理在本公司的结算业务,并自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结算协议本公司相关分公司将按照结算路径管理的要求,受理委托结算建立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结算协议,以及本公司相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相关分公司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如有意见将通知受托方修改;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委托结算建立手续